抓紧申报!上海启动2025年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工作

2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办法》明确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申报程序等要求,各区发展改革委按半年度组织电网企业、投资主体做好项目初审和转报工作,于2025年3月10日和8月底前将截至申报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线上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目录清单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审核,按程序发布奖励项目目录。
落实电网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和拨付的主体责任。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奖励项目目录,于2025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将截至申报日的项目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送市发改委,确保项目发电量与发电时段的严格匹配。市发改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网企业申报资金进行审核,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电网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后,应在一个月内转付给项目投资主体。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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